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杂志

期刊简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本刊是由国家教育部主管,中山大学主办的医学专业学术刊物,创刊与1992年8月,全国发行,为季刊,大16开本,铜版纸印刷。创刊以来本刊始终坚持以广大医务工作者服务为宗旨,介绍医学影像学科的新技术和新进展,刊登内容包括:X线诊断、C T诊断、MRI诊断、介入治疗、核医学以及超声医学等学术文章,为从事医学影像的医务人员提供了互相学习与交.流的园地。我们的栏目有:论著、短篇报道、技术交流、经验介绍和护理天地。较有特色的是综合影像资料的示教片活页和有奖阅片测验,它可以集页成册,共学习和教学使用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业绩资料造假在职称评审中会有什么后果?

时间:2024-11-18 09:40:59

业绩资料造假在职称评审中会产生严重后果,具体如下:

取消申报资格与撤销职称

即时取消:一旦造假行为被查实,申报人当次的职称申报资格会被立刻取消;

已获职称撤销:若通过造假手段取得了职称,该职称会被撤销,如无锡市 2024 年就撤销了 6 位通过提供虚假业绩材料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职称;

诚信记录受损

记入诚信档案库:造假行为会被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,如浙江省、江苏省等地均会将造假者的相关信息记录在案,且记录期限较长。

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:该记录还会被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使其失信行为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被知晓和参考,影响个人的信用评级。

申报限制

根据《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》,造假者 3 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。

单位受牵连

通报批评:申报人所在单位若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能,协助或纵容申报人造假,会被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,整改不力的还会被依法通报批评,如无锡市 2024 年对 6 位造假者所在单位予以了通报批评。

收回评审权:对于评审单位而言,如果存在多项违规行为,相关部门可责令其停止评审工作、限期整改,整改不力的将收回其职称评审权。

法律责任追究

若职称评审中的造假行为情节严重,涉嫌违纪违法的,将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等追究党纪政务责任,情节特别严重、涉嫌犯罪的,还会被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。